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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

公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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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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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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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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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办事依据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

第37项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部门规章】《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

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

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

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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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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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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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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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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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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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需提供主管单位介绍信和相关文件;

(2)、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提交主管部门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申请;

(3)、医疗、药店、社会力量办学刻章需提交主管部门介绍信和本行业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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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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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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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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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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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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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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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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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035642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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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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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6423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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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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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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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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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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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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