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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务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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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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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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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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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办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五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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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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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水务局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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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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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办理条件
1、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及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有关专业规划;
2、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符合经批准的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及有关各方的利益,涉及的不利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
4、申报的水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审,项目建议书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初步设计报告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水利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和规定。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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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文件;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等方面专题报告、概估算附件等)及其图纸; 3、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上阶段项目设计批复文件; 4、水工程建设涉及的有关经济主体或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协议文件; 5、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承诺文件和有关建管体制机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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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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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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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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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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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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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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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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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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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水务局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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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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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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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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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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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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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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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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