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
- ?事项名称?
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办事依据【部门规章】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0年司法部令121号) 第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第十七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发现报送的执业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不齐全或者有疑义的,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予以补充或者作者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部门规章】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3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5)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受理机构?阳城县司法局公律股 ?决定机构?司法局 办理条件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请材料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时间规定向司法局报送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并提交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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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2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监督检查?阳城县司法局监察室 ?咨询渠道?4225102 ?责任追究?【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第三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十九条~第二条
【部门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和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办公时间及地址?? 乘车路线?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