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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排行榜
- 排名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住建局92/92
- 2凤城镇49/49
- 3人社局41/41
- 4交通局24/24
- 5公安局23/23
- 6政府办公室22/22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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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私自砍伐公路旁的行道树,破坏公路护坡造成不良影响 | ||||
来 信 人: | 李紫微 | 来信日期: | 2018-06-25 | 信件编号: | 201806251135442591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町店镇町店村人,本人邻居为了其运输脚手架方便,于2018年4月4号私自砍伐公路旁的行道树并破坏公路护坡,导致5月5日及6月25日(就在刚才)两次下大雨时雨水直接从公路流至护坡底,淤泥堵塞了护坡底的下水通道致使污水倒灌进本人家里的地下室,已经造成地下室进水变潮,影响居住(因为倒灌的污水太多,即使有铁门堵着也无济于事,有当时的视频作为证据)。邻居为一己之私而私砍树木的行为不仅与现行环保政策背道而驰,也为村里的防汛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且产生了安全隐患(运输脚手架的车往公路上走的时候视线极差,且公路上大车较多)。5月5日当天村里干部说天晴以后会把那截水渠用水泥打好利于排水,但至今已过一个月零二十天仍未见其实际行动,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政府帮助,希望在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交通事故之前村里的干部能有所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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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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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町店镇 处理时间:2018-06-29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町店镇回复:经调查,写信人居住在町店村八芹路北,在其房屋与八芹路之间有一平房为张某占用,张某平时用来堆放脚手架。写信人房屋东侧有一条道路,为张某拉运脚手架必经之路。写信人常年在该道路上拉挂一条绳索用于晾晒衣物,对张某通行造成一定影响,由此引发纠纷,去年双方曾互相打斗,矛盾加深。今年4月,张某为出入方便,直接在道路边开设一条便道,因未硬化,雨天容易堵塞下水道,对写信人造成影响。 此前,町店村曾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6月26日,町店派出所工作人员曾口头要求写信人取下晾晒衣物的绳索,保证出入方便,写信人也未执行。公路管理部门曾多次到现场查看道路破坏情况,相信会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我镇也将加大工作力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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