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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艺术院校报考指南
全省十二所国办艺术院校分别设有:音乐、舞蹈(中国舞表演)、美术、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工艺美术、文化影视事业管理、群众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管理、舞台美术、影像与影视艺术、文物保护、公关礼仪、服饰与化妆设计、服饰设计与工艺、调音与调光、杂技与魔术表演、文艺编导、公共关系与文秘、电视摄像、摄影、动画、历史与文化旅游等三十多个专业。今年共招收新生3500名。招生的组织管理由山西省艺术中专招生办公室负责,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试和注册入学两种方式,分次、分批录取。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决心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勤奋学习。
2、热爱文化艺术工作,具有较好艺术素养和一定专业水平的中小学在校生、应届生和往届生。
3、报考中专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年龄要求10—13岁;报考中专三年制专业和高职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年龄要求15岁以上。
4、身体健康,无妨碍本专业学习的疾病或缺陷。符合所报考专业的特殊要求。
二、报名
1、报名工作从3月1日开始。由各艺术院校自行组织,考生一律在所报考院校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初试。复试在各招生院校进行。
2、考生可同时报考几所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在所报院校分别进行,文化考试成绩通用。
三、考试
1、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的考生参加由山西省艺术中专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五年制中专的考生只参加专业考试,实行注册入学。
2、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与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科目不少于3门。
3、文化课统考时间:2004年5月1日上午8:30—11:30。
4、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满分360分。考试内容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为准。
四、录取
1、新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成绩划定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填发录取通知书,经省艺术中专招生办公室审批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2、根据各校招生实际情况,补录工作由省艺术中专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