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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城镇

润城镇站所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润城镇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润城镇蚕桑站工作职责

 

一、狠抓项目建设,增强产业竞争,根据全县“一县一业”建设,用好扶持资金,带动蚕农加大桑园基础夯实,小蚕集中共育,大棚综合利用等基础性投入。

二、壮大合作社队伍,规范经营管理方式,搞好一个合作社,发展社员30户,从发展社员,政策宣传,生产组织,信息化管理,鼓励蚕农自愿入社,实行自主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重点示范,打造精品园区,抓好下伏怡禾蚕桑科技示范园区规划布局,做到择优布局,集中发展,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四、发挥集群优势,培树“一棚两用”示范工程。利用1栋大棚,年养蚕10张以上,养菇1万捧,年收入6万元的蚕菌复合经营规模示范户,以此将蚕桑产业打造成生态产业、绿化产业、惠民产业。

五、加强技术培训,提升蚕农素质。

六、普及蚕桑科技,提高综合效益。

 

润城镇妇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三、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四、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六、负责村妇代会、单位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

七、开展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润城镇经管站工作职责

 

经管站是负责本镇的农村财务、承包合同、土地流转、财务审核审计等项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训一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训‘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监督检查本镇内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三、依法对本镇村级干部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

四、依法鉴证本镇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

五、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六、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会训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八、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九、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润城镇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督促并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二、负责区域内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包括劳动力资源、就业情况、失业登记、劳动力供求信息、农民工流动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有关数据资料。

三、负责区域内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创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工作。

四、按规定落实再就业政策,协助办理有关审核审批手续,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台账。

五、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指导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分配制度和劳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

六、承担区域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依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规定,对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综合分析,按诚信等级分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八、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展工作。

 

 

润城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润城镇安监站在润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⒈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⒉了解、掌握全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⒊认真完成和实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⒋负责监督管理本镇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本镇的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参与处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⒌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⒍依法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⒎负责组织对本镇辖区内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⒏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⒐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⒑负责本镇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⒒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润城镇财政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预算内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三、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四、负责组织非税收入,保证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做好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程财政监督等工作。

七、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润城镇洎水新城管委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政治思想、法治道德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孤寡老人、贫困户、下岗职工、重病伤残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负责低保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新城环境卫生整治、社区绿化美化工作。

四、负责新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生活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社区团、武、妇、老龄工作,做好公共福利、拥军优属、计划生育、就业培训工作。

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社区。

八、协同镇党委、政府搞好新城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后续建设、维修工作。

九、协同镇党委、政府协调各村做好拆迁移民安置工作。

十、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计生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并付诸实施。

二、汇同派出所、教委、医院、统计、民政等部门抓好人口计生信息共享,统计报表等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四术等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本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域内生育服务证的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理,病残儿童签定材料的收集、上报,再生育服务证材料收集、上报、发放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办理。

六、协助领导处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八、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九、负责本区域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本级财务报表,“四术”经费报表。

十、负责本区域内计生家庭户的奖励和发放工作。

十一、入党、评模评先工作中,协助领导搞好计生“一票否决”工作落实。

十二、协助领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农机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农牧业拖拉机安全检查、机械维修工作,负责辖区拖拉机管理和拖拉机安全年审验及驾驶人员的考核等工作。

2、负责全镇的农牧业机械化作业、播种、机耕、机翻等工作。

3、负责农牧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农机配件产品经营的质量监督、申办执照。

5、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

6、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7、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8、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本镇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9、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群众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10、负责本镇农机机械化统计。

为主管全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主要职责是:强化职能: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安全监管和农机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负责实施购机补贴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推土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牌证发放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等工作。

 

 

 

 

润城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赦益补助资金的发断口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润城镇民政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调查上报灾情,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管理发放救灾、救济款物。

三、负责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审核、报批以及资金拨发。

四、负责优抚工作,按时拨发重点优抚对象的定补金、义务兵的优待金、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60周岁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二等以上残疾军人及离休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批、拨发等工作。

五、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人员的初审、上报及报批后救助金的拨发工作。

六、同有关部门一道指导督促基层政权等工作。

七、负责完成上级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润城镇农科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情况;

3、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4、指导农民按专业分工建立各种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技术推广,逐步形成社会化和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5、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6、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鉴定;

7、承担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建立高产、优质、增收示范点;

8、组织管理并兴办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技术经济实体和农业技术承包工作;

9、总结交流农业技术推广的经验;

1 0、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润城镇水利水保工作站责任制

 

(1)负责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负责制定本镇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镇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 4)负责本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

 (5)承担本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本镇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7)承担节水新技术、新措施的推广应用,发展节水灌溉,

解决人畜饮水,推进实现人饮安全战略;

 (8)加强本镇范围内的水资源及河道统一管理;

(9)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润城镇司法工作职责

 

一、准确及时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不属于解答范围的询问,及时作出解释并告知咨询途径;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五、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认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

 

润城镇团委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三、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五、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八、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润城镇小城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思想教育,落实工作职责,为我镇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负责沁河大道、天坛街、敦人路、沁东路、润端路至王村高速路段的路面清扫、绿化带内的保洁等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润天广场、谐沁园广场、南北两岛的清扫、保洁,所有树株、花草的浇灌、修剪、补植、除虫、除草和管理及安全工作。

四、对沁河大道、沁东路道路两旁绿化带,润阳湖公园的树株、花草的浇灌、修剪、补植、除虫、除草及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润阳湖湖面清洁(割草、打捞漂浮物),对湖边的修理维护及安全工作。

 

润城镇统计站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调动全镇统计人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高质量地完成全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县统计局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认真做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等专业年定报工作,确保各专业在全县专业评比中领先;

4、按时完成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5、及时完成各项专项调查任务;

6、做好规模以上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入库工作;

7、认真做好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的撰写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要求,制定本辖区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

二、抓好辖区社会维稳及综治组织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辖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三、组织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及时排查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

五、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法轮功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救助和教育管理工作,对高危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六、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基层治安防范水平。

七、指导协调有关力量做好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出租房和暂住人员治安管理、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