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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银监办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银监办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山西银监局的有关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晋城银监分局的授权,阳城监管办的监管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的授权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退出管理。具体承办本级权限内的机构设立、升格、搬迁、更名、撤销的初审上报或审批,并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社会公告相关变更事项;

2、根据上级的授权负责对本辖区权限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

3、根据上级的授权负责本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的市场准入的初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中间业务和金融创新;

4、根据上级的授权负责开展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及时完成分类监管报告和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报告的上报,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根据上级的授权调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向上级上报处罚建议和意见;

6、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护公正、公平竞争,维护辖区良好的金融秩序;

7、打击社会非法金融活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8、按程序组织调查核实群众信访、举报、投诉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中的真实情况;

9、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情况、向被监管机构通报;

10、组织开展金融调研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