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五)
关于县法院迁新址后原址上改建北城幼儿园的建议
张爱英代表提出的县法院迁新址后原址上改建北城幼儿园的建议,体现了代表们心系教育、关注民生的为民真情。但由于现行的《阳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是经2009年11月4日晋城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依据现行总规要求,县法院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与建议所述的北城幼儿园项目即教育设施用地性质不符。尽管如此,县政府仍在积极协调进行解决,努力推进工作:一是责成县规划部门编制《阳城县教育实施布局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筹设计、同步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在凤凰街以北区域内规划选址,启动北城幼儿园建设项目,切实解决北城区域范围近400名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问题;二是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把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物幼儿园设施配件关,从源头上杜绝新建场所无配套幼儿园的问题;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划监管,确保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设施落实到位,顺利实现我县幼儿园设施建设目标。
来源: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责编:张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