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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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明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5件。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做到了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保证了办结率。
1.关于提高环县城绿化占地补偿的建议
我县2003年大搞环县城绿化时,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县政府规定以旱地每亩每年400元、水地每亩每年800元的价格租用了县城周边部分群众的土地4198.68亩,其中旱地3040.59亩、水地1158.09亩,租地费除国家对退耕还林户的补助外,其余款项均由县财政在年初编列部门预算时,列入县园林局的园林绿化项目支出,由园林局负责兑现。接到王继龙代表提出的提高环县城绿化占地补偿建议后,县政府责成县园林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尽快拿出方案加以解决。县园林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深入调研,拿出了补偿意见,将补偿标准调整为旱地每亩每年500元、水地每亩每年1000元,2014年已开始执行,以后年度根据财力适当调整,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2.关于尽快建立化肥淡储制度,稳定农资市场,保证农民利益的建议
为加强化肥市场调控、保障化肥供应、满足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侯利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建立化肥淡储制度,稳定农资市场保证农民利益的建议。为将此建议落实到位,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会同县供销联社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拿出我县化肥淡储实施办法。我县每年化肥供应量保持在2-2.5万吨,淡季储存量在1万吨左右,储存期10个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要求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政府今后对于完全竞争领域的企业补贴政策也将会有所改变。鉴于化肥淡季储备周期跨年,到储备期结束后才能核实贴息,如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县财政将予以资金安排。
3.关于加大“一棚两用”推广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蚕桑产业作为我县“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重要产业来抓。
一是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一棚两用”是立足于我县实际、有效利用蚕桑资源、延长蚕桑产业链、提高蚕桑综合效益、增加群众收入的新模式,是否切实可行,需要在实践中研究探索。县科技局从2012年9月开始,选择在次营镇赛村、陶河村、芹池镇川河村和寺头乡寺头村,采取不同的模式开展试点,参与试点的四个村利用20栋大棚,栽培香菇、平菇6万余袋,实现收入40多万元,棚均收入2万余元。实践证明,只要对蚕桑大棚进行适当的改造,技术指导落实到位,利用蚕桑大棚栽培食用菌是可行的。
二是出台扶持补助政策。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决定》,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蚕桑生产各个环节的补助,其中新建养蚕大棚,县政府免费提供拱形骨架并安装,2013年共投入364万元对600余户蚕农进行“一棚两用”大棚建设的补助;寺头、次营、芹池等蚕桑发展重点乡镇也各自出台了扶持政策,对新建大棚棚顶材料及两边山墙予以补助。在扶持食用菌发展方面,县政府出台了扶持办法,2013年,全县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科技资金达200万元,其中“一棚两用”项目扶持资金近20万元。
三是完善基层技术队伍建设。县蚕桑服务中心抽调5名高中级技术人员,对乡、村蚕桑管理员、养蚕大户、合作社代表等不间断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小蚕共育、大棚省力化养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病防冶等内容,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实践操作,为全县18个乡(镇)370多个养蚕村定向培养蚕桑专业技术人才420名。
四是持续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县蚕桑服务中心先后组织30多名技术人员组成18支科技小分队,深入乡村,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00余场,培训7万余人。县科技局和食用菌开发中心不断创新“一棚两用”大棚食用菌生产技术,通过“阳光工程”等农技培训平台,持续开展食用菌技术培训,共组织开展规模化食用菌培训10场,培训菇农1000余人次。先后在芹池镇川河村召开了“一棚两用”推广观摩会,在次营镇赛村村召开了“一棚两用”推广工作现场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全县“一棚两用”养蚕大棚数量达到2101栋。其中30栋大棚的村15个,20栋大棚的村11个;年养蚕20张以上的大户280户,10张以上的大户达到1200多户;利用养蚕大棚示范性生产食用菌100栋25万袋,产量达到50万斤。2014年,县政府实施了百户“一棚两用”示范工程,已在寺头、次营、芹池等10个乡镇确定了100户蚕农为科技示范户,并明确了包户责任人和技术员,深入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力争今年培树100户桑园在5亩以上、利用1栋大棚、年养蚕10张以上、养菇1万棒、年收入6万元的蚕菌复合经营规模示范户,以此带动蚕桑产业向规模养殖大户集中,发挥集群效应,真正将蚕桑产业打造成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富民产业。
4. 关于加快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道路拥堵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城乡居民机动交通工具的拥有量逐年骤增,由“十一五”末的1.6万拥有量增加到现在的3.8万辆。县城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上下班期间交通拥堵尤为突出。为了解决县城交通状况,县政府始终把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解决道路拥堵状况。
一是加快道路和停车场建设。2013年,县政府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了新阳街、建设路、府南路、惠泽路、府西路、府后街等城市道路路面和部分人行道的铺装,今年将对南城街、东华路、新建南路、下芹路、后河路等进行整治,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同时,改建了南关制管厂停车场、建南桥下赛格停车场、美韵大酒店停车场等3个公共停车场,今年将改建滨河西路汽车站停车场、府前广场地下停车场,今后每年力争改建2—3个停车场。
二是合理完善县城路网结构。“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将重点建设与过境公路沟通的晋阳一级路城市东入口连接线、滨河东、西路南北两侧延长线、析城大道(含骏马岭隧道)南延线工程;逐步对析城北路、清林沟路等进行道路改造。今年将重点实施下芹保障性住房道路建设工程、荣泽路西段(卧庄转盘至卧庄煤矿段)改造、育英街道路建设工程,清林沟路改造工程以及演礼快速通道和园区中央大道。通过几年的努力,最终形成主城区外部成环、内部成网的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增强城市的交通服务功能。
三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目前,县政府已责成县交通部门制定我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意见》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公交线路,适当增加车辆,缩短运行间隔时间,为市民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服务,努力营造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的良好氛围。
四是规范县城秩序管理。2013年,县交警大队对县城道路多频次、长时间出现交通拥堵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合理配置红绿灯通行时间,优化绿信比,对拥堵比较频繁的阳城一中路口,新增加一组交通信号灯;同时,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多次与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中心城区乱占道、超门店经营整治,共取缔占道经营行为2900余起,依法进行物品登记保存46起,发放占道行为整改通知276份,有力促进了违占、违停现象的整治。2014年,我们将以凤凰街、新阳街、滨河东西路等路段为重点,对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一是合理规划摊位、停车场地,城市主干道禁止摆摊设点,二是适度划设便民服务点、早(夜)市集中经营店,引导流动商贩划归市场集中经营。三是对沿街商铺实行包环境、包安全、包行人行走方便的“三包”责任制,任何商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门前道路占道经营,挤占行人道路。
5.关于县法院迁新址后原址上改建北城幼儿园的建议
张爱英代表提出的县法院迁新址后原址上改建北城幼儿园的建议,体现了代表们心系教育、关注民生的为民真情。但由于现行的《阳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是经
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共受理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106件,其中:农业水利方面11件,城建和交通方面36件,经贸和财税方面12件,教育和文卫方面14件,环保和社会保障方面7件,其它方面26件。通过梳理分类,采取集中交办形式,分别交由31个职能部门予以办理,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10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结束,实现了答复率100%、见面率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9%。办理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部分解决的有35件,占到办理总数的33%。
对代表所提建议,县政府按照“能快办的绝不拖拉,能现办的绝不延误”的原则,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及时进行了落实。如乔香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陶瓷专业”的建议。县政府于
2.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有67件,占办理总数的63%。
这部分建议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已经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措施,正在抓紧解决;有的由于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已经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将逐步予以解决。如秦海生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地面企业职工退休难”的建议,
3.代表所提问题因政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有4件,占到办理总数的4%。
此类建议受现行管理体制和财力不足的制约,目前还不能解决。如元学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县工业职工医院划归卫生系统管理有利于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深化医改”的建议,目前,受管理体制、人事、资产等诸多因素影响,此项工作还无法推开。对此,县政府及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方面充分肯定代表建议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代表讲明情况,并诚恳答复代表,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与支持。
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主要做法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重在解决问题为目的,坚持做到有的放矢、科学办理、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保证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高标准、高质量办理。
一是强化了思想认识。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把每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明确要求在重点建议的办理上要继续实行分管副县长领办制度。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建议都做到了办前有阅示,办后有审查,有的直接参与办理工作,对每件答复件都亲自把关签字。各办理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尽力,承办人员得力,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推进更加有力。
二是采取了得力措施。县政府办在收到县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立即责成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办理工作。按照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程序,进行梳理归类、确定领办领导、承办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三是坚持了沟通交流。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把要求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人见面作为转变办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硬性任务,以此来保证建议办理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在执行的过程中,所有的承办单位都把建议答复同代表本人进行广泛的沟通。通过交流沟通,达成了共识,增强了互信,获得了支持,促进了办理,维护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四是注重了点面结合。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不是孤立地为办理而办理,而是将办理工作与推进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将个性问题归集上升到共性的高度,做到了以点带面、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力求解决问题、促进工作。
五是加强了协调督查。县政府办公室在负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协调、检查、指导过程中,一方面积极协调,先后理顺了县住建局与凤城镇,农委与蚕桑中心的办理关系,防止了建议办理互相扯皮的现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在建议办理的不同阶段适时开展了督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度进行了收集和掌握;此外,还通过一周一催办方式经常对各承办单位进行电话催办,对正在解决的要求承办单位做好办理结果的跟踪落实工作;同时对答复件严格把关,对文稿不规范和内容上敷衍应付的退回重办,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坚决退回原单位责成重新办理。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基本上完成了办理任务,但与代表们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建议问题的落实率和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确保让代表们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