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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变更手续
一、办理事项:中小学生学籍变更手续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就学管理试行办法》
三、办理程序:
1、休学 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批。
2、转学 学生家长向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审批表,由原读学校和转入学校签注意见,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批。
3、借读 学生家长向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发给借读联系卡,由原读学校和借入学校签注意见,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批。
四、申请条件:
1、休学 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它原因连续两个月不能坚持到校学习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2、转学 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学生不能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的,可办理转学。
3、借读 因父母双方从事流动性工作、常年外出做工、定点经商或其它原因暂居在非户籍所在地,需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上学,可办理借读。
五、申报材料:
1、休学 因疾病需要休学的,要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其它原因需要休学的,要具有所在单位证明。
2、转学 父母工作调动函、迁移证或变动后的户口薄。
3、借读 现居住地单位证明。
六、承诺时限:
休学:即时办理
转学:
借读:
转借学生办理时以校为单位填写《转借入学生统计表》,表后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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