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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阳城县住建局概况

文章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 阳城县住建局概况

(一)住建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燃气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村镇规划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特色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并负责全县村镇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建设的管理。负责城市路桥、供水节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城镇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指导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的指导实施。

九、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排减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