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办工作职责
1、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在政协党组和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主要负责承办政协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综合协调政协机关的日常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3、负责与县委、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联系和协调工作。
4、负责政协党组会议、全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筹备、会务及其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搞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
5、以县政协委员会的名义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及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纪念活动,负责搞好筹划、组织、服务工作。
6、筹办党政领导机关与人民团体邀请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
7、负责起草政协机关形成的文件、调查报告、考察报告、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各类函件等文字材料;负责印鉴、保密、报刊、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政协机关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承办和存档立卷。
8、负责政协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接待、财务、车辆、办公用品、老干部)以及通讯报道、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创建文明单位、机关自身建设等项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协、兄弟县(市)政协的工作联系。
9、负责做好人民群众接待工作和处理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10、负责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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