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情况

阳城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直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8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2017515日,收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516日,我县组成调查组,由县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工商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阳城县町店镇桃坪村,阳城县直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30立方小高炉炼铁,使用煤炭和矿石炼铁,阳城环保局及经信局作假。

(二)调查情况

1.关于举报“30立方小高炉炼铁,使用煤炭和矿石炼铁”的问题

举报中“30立方小高炉”不存在。事实上该公司高炉经国家铸造锻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为容积161.7立方米铁合金高炉。

2.关于举报“阳城环保局及经信局作假”的问题

经调查组核实,我县经信和环保部门在当时的产业和环保政策范围内,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履行了相关审批和淘汰程序,不存在作假行为。

3、该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阳城县直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办理了两个项目的审批手续,分别是“阳城县直源高精磷铁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火车刹车闸瓦技改项目”和“160立方米磷铁合金高炉项目”。

1)年产3万吨火车刹车闸瓦技改项目

20052月,由市经贸委对该公司年产1.5万吨火车刹车闸瓦铸件生产线改造项目予以备案(晋市经贸技改备字[2005]14号),改造内容为“新增清砂、混砂、原料炉、铸造磨具等生产设备,新增铸造车间和仓库等配套设施”。200611月,省发改委又对该项目3万吨火车刹车闸瓦项目予以备案(晋发改备案[2006]434号)。20061124日,晋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阳城县直源高精磷铁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火车刹车闸瓦技改项目”。2006121日,山西省发改委对阳城县直源高精磷铁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火车闸瓦项目予以备案(晋发改备案〔2006434号)。2010723日,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对阳城县直源高精磷铁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火车刹车闸瓦技改项目予以验收(晋市环验〔2010005号函)。

2160立方米磷铁合金高炉项目

2007124日,省发改委对直源公司160立方米高炉鉴定后,同意予以保留(晋发改工业函〔200784号)。2009514日,省环保局对阳城县直源高精磷铁铸业有限公司160立方米磷铁合金高炉项目予以批复(晋环函〔2009467号)。20105月,根据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钢铁行业第二批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晋经信投资字[2010]355号),该公司162m3高炉被列入省淘汰计划。20116月,省经信委就该公司淘汰落后产能问题召集省、市、县、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由与会人员(包括刘小直)签字确认。会后,该企业于6月底对其高炉自行予以拆除。20119月,为使企业能够继续生存发展,我县经信局对该公司年产5万吨火车刹车闸瓦改造项目予以备案,备案内容“购置外热风冲天炉、清砂机、混砂机等主要设备……”随后,企业又在高炉原址为火车刹车闸瓦项目配套建设了原料炉。20111231日,省环保厅以原160立方高炉批复该项目试生产(晋环函〔20112952号)。2012323日,国家铸造锻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该公司铁合金高炉容积及产品进行了认定,鉴定结论,该炉容积确定为161.7立方米。2012814日,省环保厅对该公司160立方米磷铁合金高炉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晋环函〔20121674号)。

二、处理情况

该公司在拆除原高炉并享受中央和省级奖励和补偿资金共计275.94万元后,向我县经信局备案建设外热风冲天炉。但该公司未按备案规定建设,而是在三个月内在原址建了一座与被拆除高炉基本相同规格性质的高炉。在环保手续衔接时,仍沿用已拆除高炉的环保手续,向省环保厅申报并通过了试生产和竣工验收。

三、工作措施

县政府责成县经信局和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夜间突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中共阳城县委  阳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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