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
7月17日,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文章指出,“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方针,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取得了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丰收。作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巡视监督不断深化创新,利剑作用充分发挥,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权宜之计,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现在的巡视有点‘八府巡按’的意思了,群众说‘包老爷来了’,有‘青天’之感,有问题的干部害怕了。” 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从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到陈树隆、虞海燕、卢恩光,巡视利剑之下没有侥幸。实践证明,巡视制度有效管用,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巡视利剑所向披靡,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真巡视、真发现问题、真整改落实,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充分信任,说真话、道实情。每一轮巡视,中央巡视组都向社会公开巡视对象、举报电话、反馈意见等信息,方便干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问题,以公开促监督。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充分体现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威力。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只要我们保持坚强定力,敢于正视现实、直面矛盾,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使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有效衔接,就有信心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http://www.qlgov.org/html/176382.html)
采编:卢昱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