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时】与岗位不匹配,请慎重考虑!
“多名谈话人反映,该同志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与拟转隶岗位不匹配,我们建议你区慎重考虑。”12月4日12时30分,武汉市纪委和区委联合考察组在对江岸区一名区监委委员拟考察人选考察谈话后,向江岸区区委发出了一份“特殊”的建议书。
12月4日15时,江岸区这名干部被取消委员人选资格。
12月5日,这样“特殊”的建议书又出现在武汉市东西湖区。
“这名同志‘三龄两历’没有问题,但是档案显示在职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可以向区委建议慎重考虑。”14时30分,东西湖区委会议室,联合考察组的同志认真翻阅拟转隶人员干部档案,对其中一份档案提出意见。
“好的,马上起草建议书。”午饭还没有吃完的联合考察组工作人员小谢接到电话后,当即督促组员草拟建议书。
12月5日17时,东西湖区这名干部被取消委员人选资格。
监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转隶是关键环节。为把好转隶关口,把适合转隶要求的同志选进来,近日,武汉市采用“一区一组”方式,抽调13名市纪委干部,联合各区区委组织部组建13个考核组,对全市13个区开展委员人选考察。
武汉市在前期详细摸底的基础上,最终商定按照市检察院总编制数22%的比例划转政法专项编制,市检察院派出机关(含开发区院和城郊院)纳入转隶范围。联合考察组深入各区,与每一位委员人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考察谈话。谈话范围覆盖各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在武汉市各考察组的“考察标准”里,明确写着这样4条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政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是否敢于坚持原则,是否敢于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进行考察;是否符合监委委员后备人选资格;本人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同意转隶。
“这4条是硬性要求,考察组逐一对照考察。针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目前,经过各考察组马不停蹄、深入细致的工作,已考察19人,考察通过17人,2人因与岗位不匹配被取消资格。”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副书记周晓琦介绍。
参与本次考察的考察组工作人员万平回忆:“这次考察比以往干部考察要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干部与拟转隶岗位的匹配度,在干部谈话时,更加注重细节,要求参加谈话的干部以具体事例描述拟考察干部特点,要见事例、讲数据。”
12月6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带队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转隶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曙强调。
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是武汉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纪律要求的一个缩影。从任务部署到实施方案制定,从人员转隶到班子组建,从过渡衔接到机制建设等各个环节,每个区按照市级关于改革的部署要求同步推进,形成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的统一步调;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合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http://www.jcmj.gov.cn/zyxw/9433.html)
采编:卢昱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