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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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中国共产党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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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发力,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政治生态护林员站位更加坚定,正风反腐深得党心民心,纪检监察队伍的党性修养、精神风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
大会要求,新的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开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阳城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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