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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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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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中共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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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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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共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对2018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共阳城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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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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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之年,是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实现持久风清气正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县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
(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按照顶层设计,精心施工,于2017年3月25日完成了县监委的组建挂牌,基本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县纳入监察范围的对象为7235名,较改革前净增加3409名,增幅为89.1%。扎实推进全面融合阶段工作,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建起了执纪监督专题会议、审查调查专题会议、案件审理协调会议“三会”集体决策制度,协助县委政法委制定了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实现了纪法、法法有效协调衔接。县监委组建以来,累计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一审全部判处实刑。积极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监察“全覆盖”,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了县纪委监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建和乡镇纪委书记兼监察员的任命,随即将乡镇监察员悉数配备到位,初步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发力。县委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反腐形势、研判重大问题、把握政治生态,实现了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委书记专题会以及面向全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集体约谈会,亲自批阅管党治党文件、涉纪信访案件线索、谈话函询件、立案审查件,亲自与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对被市纪委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被市纪委谈话函询的县处级干部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县纪委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不忽视党员干部这个“绝大多数”,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2017年,全县17个乡镇、6个党(工)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2060人次,大大改善了全县的政治生态,全年涉及乡科级干部、一般干部、企业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的检控件同比分别下降25.86%、45.16%、41.18%、27.21%。
(三)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立足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组织开展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自行整改“回头看”,完成了市委巡察三组和机动式巡察组巡察的保障工作,实施了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环保专项巡察,覆盖20个县直单位和4个乡镇,累计开展个别谈话675人次,接待来访群众748人次,受理信访举报319件次;发现问题181个,问题线索188条。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四)政治生态护林员站位更加坚定。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5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62人次、占64.5%,第二种形态47人次、占18.7%,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7%,第四种形态21人次、占8.8%。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建起了包括749名科级干部在内的廉洁档案资料库,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57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评选”、“带病表彰”、“带病提拔”。集中开展以“严守党纪党规”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坚守“廉洁阳城手机报”党风廉政舆论宣传主阵地,开展富有阳城本土特色的“廉洁阳城”微视频征集,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活动,举办“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评比,有2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选取12部优秀微视频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展播,组织460余名领导干部家属深入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全县“不想腐”的氛围日益浓厚。
(五)正风反腐深得党心民心。坚持言出纪随、久久为功,在全县范围内相继开展违规投资入股办企业和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紧盯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不放松,累计组织七轮监督检查,下发整改督办函40份、处置问题线索80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起,处分党员干部4名,其中科级干部3名。不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83条,立案77件,结案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人,农村干部41人(村两委主干 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相继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回头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下达问题整改函41份,整改问题95条,对受理的8件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到位。同时召开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涉及人员进行问责,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立足阳城缠访闹访严重、重信重访量大、非访越级访易发多发的地域文化,建立了“一督办两评估一移交三问责”涉纪信访工作机制,全县涉纪信访出现了总体平稳、可控、向好。2017年全年,涉纪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类总量、受理基础量首次实现了“三下降”, 分别为0.22%、4.65%、30.17%;特别是涉农信访基础量下降尤为明显,为27.12%。
(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交流和挂职锻炼,完成了纪检监察干部上派培训、全员培训和兜底培训,建起了权责统一、相互制衡的内部监督制度机制,纪检监察队伍的党性修养、精神风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内政治生态还需进一步净化,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县直单位的“边角旮旯”,特别是个别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二是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一些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存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一把手”唱“独角戏”的较多,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普遍不强,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三是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全县重信重访、缠访闹访、串访越级访依然严重,反映农村干部特别是“两委”主干的信访举报依然很大,少数农村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成为腐败的高发人群。四是“四风”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沉寂又死灰复燃,有的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和“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你来我往、相互宴请,有的搞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还有一些“四风”问题发生了隐形变异,内部招待烟酒由“地上”转到“地下”,一些单位私车公养、公车私用,一些干部心怀侥幸、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没有一丝敬畏。五是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依然在路上,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基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挺纪在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认识也停留在表面,没有做实做细的决心和行动,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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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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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开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自觉把工作置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带头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作出的决策部署,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推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阳城全面贯彻落实。
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实时更新科级干部廉洁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从源头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是观察民心向背的晴雨表,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实质,严格执行省、市、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督促他们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增强部门联动监督合力,激发群众监督热情,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节假日监督和敏感时段监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说不干、不在状态的干部严肃问责,着力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浮躁、不浮夸,追求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以艰苦奋斗、崇尚实干的工作作风,以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家风,带动民风社风向善向上。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集中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陈廷敬纪念馆、海会书院、孙文龙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功能,办好“廉洁阳城手机报”,用好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发挥好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善于从政治上审视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有问题的干部反躬自省、悔过自新,体现党组织治病为了救人的良苦用心,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党中央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有效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纪检监察机关惩治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乡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尤其要加大串访、越级访、重访专项治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不断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
深化县乡政治巡察。立足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灵活运用巡察“回头看”、“点穴式”巡察、延伸巡察、“一托N”巡察,持续推进乡镇、县直单位、县管企事业单位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保持常态化震慑,提升全覆盖质量。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对乡村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积极探索乡镇监察员对乡镇管理的公职人员及村级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的方法和途径,强化乡村反腐力量,凝聚乡村反腐合力,增强乡村反腐实效。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持续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管理、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依纪依法监督“探头”作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落到实处。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对党忠诚,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
用担当诠释忠诚。要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党和国家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与县委中心任务紧密联系起来,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队伍监督“刀刃向内”。认真执行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加强内控机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三条禁令”,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事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阳城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