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3日在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阳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勇奇
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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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突出“政治建院、改革强院、科技兴院”三项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5595件,在全省135个法院中列第29位,同比上升6.2%,审执结5437件,同比上升23.1%,结案率为97.18%,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48件,审结241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决定逮捕38人,依法判处缓刑66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审结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经济和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2017年7月中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各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审结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程某某等十四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保障民生权益,服务发展大局。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05件,审结2801件。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人身权、所有权纠纷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810件;坚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审结合同纠纷类案件1505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我市基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8件,其中我院受理130件,审结118件,为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受理申诉案件26件,已全部审结。
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286件,执结案件2251件,执行到位金额23038.36万元,执行工作综合指标排名全市第一。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我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出台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打压“老赖”生存空间;充分利用电视台及我院LED屏、微信公众号平台,播放执行信息、公告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829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传、拘留等惩戒措施,共实施司法拘留55人、拘传17人、对25人处以罚款,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案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378人。按照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活动,召开执行工作约谈会,扎实开展“铁拳行动百日攻坚”、“跨年执行大行动”等专项活动,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重大人事调整、工作部署、重要活动等及时向县委、上级法院党组报告,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研究司法改革背景下推进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促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参观索泉岭等红色教育基地和七一唱红歌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职责分工范围通知》、《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出差办案,严禁“三同”问题的四项规定》、《阳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机制进一步夯实。组织干警到陈廷敬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将廉政文化同法院文化融为一体,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更加丰富。严格执行《阳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严守纪律、排除干扰”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采取事先通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院上班纪律、庭审纪律、安全保密、内卫环境、公车使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督查,全年共计审务督查9次。
着力推动司法能力建设。制定《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开展“大比武”活动,逐步实现庭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年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二十余次,在民法总则颁布后,组织相关干警多批次地参加了最高院及省、市法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全部人员参加了县委党校的培训等。法官专业会议每周组织学习审判业务知识,讨论审判实践问题。组织干警参加“两学一做”系列知识竞答活动及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全面提升干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牢记“司法为民”初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精准的法律服务。
完善司法为民新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立案,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诉讼费一次性交退流程,在立案窗口开通网上银行转账、POS机刷卡交费,拓宽当事人的交费渠道,实现信息多走路、法官多服务、当事人少跑路。去年四月,经充分调查研究,在县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设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全年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03件,成功调处了248件。针对民事案件送达难、找人难、鉴定时间长等问题,探索设立了法官助理作用前移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前司法鉴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受理诉前司法鉴定案件14件,已鉴定完毕10件。
努力拓宽审判职能。开展“庭村共建构建和谐皇城”活动,在皇城村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安排相关调解人员就地帮助村委(集团)化解社会矛盾,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就地解决,大矛盾不上访依法处理。全院干警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服务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为基层群众、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将司法救助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9件,缓交156046元、免交6150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1案31人进行救助,金额为795568.27元,充分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到位,防止缠访闹访事件发生,对于诉讼程序已经穷尽,当事人仍在上访的案件,依法启动终结程序。全年我院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8件。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成功对接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网上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和来访登记制,全年化解网上信访登记案5件。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勇担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队,深入到所帮扶的河北镇圪桃凹村,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的方式,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协助村里修建220立方米饮水池一座(现已竣工),帮助群众解决用水困难的问题;筹资8万元帮助发展核桃经济林、香椿园;针对部分生活条件差,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全院干警自发捐款,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帮助申报低保,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物质救助。
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辅,建立了17个新型审判团队。4名不在岗的司法警察选择归队,彻底解决了司法警察混岗和行政、事业人员交叉任职的问题。顺利完成了29名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等级评定工作,人员、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已全部完成,聘用制书记员过渡工作也已顺利完成。
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的体制基石。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具体办法(试行)》、《阳城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阳城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试行)》三项制度,院、庭长不再对未参加审理的案件进行审核签发,真正实现了由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院、庭长所在团队按司法责任制的数量要求,正常分配案件、承担审判任务,全年院领导共审结案件305件。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等专业法官委员会,负责对合议庭提请讨论的案件提供参考意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夯实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石,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首次依法通知侦查人员就被告人归案情况出庭予以说明,并接受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当庭询问,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进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刑事审判工作的衔接,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48件,为刑事案件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了参考。
推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2017年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试点法院,我院组建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组织相关人员到临汾中院、洪洞法院进行了考察学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阳城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规程(试行)》等相关制度。按照家事审判的特点和要求,建设了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1个,对家事审判法庭进行“家庭化”装修、装饰和布置,设立了家事案件专用和解室“和兴厅”1个,发出了阳城法院首份《离婚证明书》和《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强化审判管理。坚持“案案评查、逐月公示”制度,全部归档案件评查率达100%,推出问题案件讲评制度,使案件纠错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4174件,发评查通报12期。为进一步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前调解、缩短审判周期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以后受理的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原则上都适用简易程序。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54件,使正义得到更快实现。
??? 四、努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坚持以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信。
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专网延伸至派出法庭,实现了“最后一公里”全覆盖,派出法庭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各庭室及档案室均配有专用扫描仪与电脑,实现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应用,全年共完成2523件电子卷宗的制作。审委会会议室已实现无纸化办公。全面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提升信息化便民能力。诉讼服务大厅配备了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机、LED大屏等设备,LED大屏滚动显示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执行)风险告知、法律法规等内容,当事人通过设立的2台便民服务自助终端系统,可以查询到法院机构设置、受案范围、诉讼指南、办案流程等内容。12368短信平台去年7月1日正式启用,在立案后的各个节点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我院自建短信平台实现法官可以通过数字法院系统手动向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方便当事人实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做到了便民、利民。
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我院新建了5个科技法庭,全年利用科技法庭实现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微信直播各类案件176件。庭审直播已实现智能语音识别,实时动态为庭审视频添加字幕。在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法庭等重要场所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完成大法庭音频设备升级改造,审判基础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深化“四大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年上传裁判文书5464份,2017年2月份我院开通了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渠道,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司法民主优势。对人民陪审员从庭审纪律、人事管理、庭前阅卷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要求每位参审陪审员规范着装,杜绝庭审中一些不当行为,保障庭审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将陪审员参加陪审、培训、考核情况记入陪审员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依据;三是强化庭前阅卷,开庭三日前书记员将案卷材料交至陪审员,合议案件时先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真正发挥陪审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845件。
??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意见以及重大案件、重要事项报备报告制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代表监督。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针对县人大郭志雄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资源整合矿井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整合主体矿利益》建议,我院认真研讨,形成了建议答复意见,并就本县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关于本县企业兼并重组中涉法问题的参考意见》,供县委、县政府在决策时参考。2017年我院还就司法改革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作了汇报。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针对县政协杨孔峰委员提出的《规范代理人资格、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建议,我院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和县司法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在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审查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资格的意见》,进一步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了民事代理。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法院履职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回复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19份。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法院工作信息170余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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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去年我院共有30名法官入额,但因病故、调离、退休等原因,现有入额法官25名,到2018年年底,又将有4名员额法官退休,缺额法官将达到10名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补充,法官断层现象难以避免,部分法官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二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硬件建设严重不足,与省、市法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相差甚远;三是干警的业务知识及能力与当前日新月异的多媒体、大数据化的快速发展还不相称,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四是法官权益保障不够,纠缠、侮辱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多措并举,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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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的开门之年,是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人民法院完善司法改革各项配套工作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勇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新成就、新辉煌。我们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司法审判工作职责,以服务全县大局为己任,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以创建智慧法院为抓手,以打造最具公信力法院为目标,聚精会神“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具体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强化思想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及本届省、市、县委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不折不扣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二是要继续抓好审判工作,服务阳城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有效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服务阳城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平安阳城建设;积极研判和回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需求,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措施,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改革发展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促进公民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要继续加强审判管理,明确“均衡发展”目标。院长、副院长、专职委员及庭长要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承办审理重点案件,发挥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和严格管控各审判节点时限,坚持效率和质量并重,把均衡结案作为全年的重要任务。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搜查、审计、律师调查令等手段的应用,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五是要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智慧法院。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大庭审直播公开力度,依托《法院在线》栏目,将法院工作的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通过《法院在线》栏目予以充分展现。
六是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团队建设、员额法官业绩考评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砥砺奋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县委实施“田园城市、美丽乡村、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幸福美好新阳城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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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指为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而采取的一项改革举措。根据市中院制定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实施方案》,我市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将我市下辖的各县(区)划分为两个“司法管辖区”,确定高平市人民法院、阳城县人民法院为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法院。高平市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泽州、阳城、陵川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阳城县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晋城市城区、高平、沁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指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4、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指依据法院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各类人员均实施单独职务序列,按不同的标准进行招录、使用、选任、晋升、考核、监督等,提供相应略有差别的待遇和保障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法院人员的合理配置。
5、司法责任制:是指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独立行使职权和独立承担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人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独立公正审判防范干扰机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机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
6、重大基础性改革:是指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体制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
7、专业法官会议:是指在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各级法院根据审判需要建立的,由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中,具有业务专长、品行操守好、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讨论合议庭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的工作机制。
8、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以审判为中心”就是强调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必须围绕庭审进行,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保证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错案件。
9、家事审判方式改革:2016年,最高法院在全国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省高院又将试点工作拓展到包括阳城法院在内的我省46家中、基层法院。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试点涉及的“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等。
10、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是阳城法院在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中的一项改革措施,它用小型硬纸张制作,封面采用淡黄色做底色,中间为红色法徽。离婚证明书内容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身份信息,并载明本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发生法律效力,自即日起解除婚姻关系,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避免了当事人隐私的泄露,同时避免了生效法律文书不易保存的弊端,给当事人的保管和使用提供了方便。
11、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阳城法院在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中的又一项改革措施。在离婚案件中,许多夫妻起诉离婚仅是源于冲动、赌气或者父母的过多干预,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针对此类情形,法院会给夫妻双方下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要求夫妻双方在规定时间内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内,若双方和好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本院签署协议或者申请撤诉。
12、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是指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13、12368短信平台:是指通过12368短信服务平台,把案件每一阶段的进程情况以发送信息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获取信息、提出意见等,方便群众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快捷、畅通的司法服务。
14、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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