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阳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24日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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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冯文莉检察长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4+1”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幸福美好新阳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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