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来源:政府办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阳政办发2018〕59

?

? ? ? ? ? ? ? ? ? ? ? ? ? ? ? ?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的
通?? 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治超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晋政函〔2017〕72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28号)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治超格局,以督导考评、科技治超、责任倒查、联合执法为抓手,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舆论宣传和明察暗访为措施,强力抓好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按期完成治超信息联网工作,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幸福美好新阳城做出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治超工作重要意义
  我县治超工作通过大规模集中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得到了有效遏制,治超工作正在从“人治”到“法治”、“旧方法”到“新制度”、“专项整治”到“常态治理”的转变。但从长期实践经验和近年来外市、外省的教训来看,治超工作具有很强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稍一松懈,即可反弹,即可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抓治超就是讲政治,抓治超就是保安全,抓治超就是促发展的意识,面对成绩不骄不躁,遇到困难不气馁不躲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治超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治超工作领导,成立治超办公室,确定相对固定人员,明确职责,订立制度,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把治超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超工作。县治超办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督促、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有力、有效推动全县治超工作向前发展。
  三、强化工作重点,始终保持治超工作高压态势
  治超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保持高压态势,从源头、路面等环节实施综合治理。
  (一)源头治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通过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未公示的源头企业通过巡查或视频监控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超标准装载、运输行为,报县治超办按规定予以查处。要严格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将源头监管细化到人,对管理范围内每一个货运源头企业,要确定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并将其姓名和职务制牌挂于企业大门口接受监管,确保源头监管全覆盖。同时,工商质监、经信、煤炭(安监)、国土、住建、环保、中小企业等部门,也要按照“注册管理”、“许可管理”、“行业管理”职能,对相关源头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对未注册、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非法源头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二)站点管控。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包括高速公路匝道入口超限检测系统),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检测货运车辆的规定,不得随意关闭系统,不得删改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检测。高速公路入口,对车货总重49吨以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后劝返;对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立即通知高速交警部门滞留车辆,并移交县治超办,由治超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车辆进行复检、处罚和责任倒查。大件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前,必须经过省界公路超限检测站或匝道入口检测系统称重,称重与《超限运输通行证》许可一致并登记后方可驶入高速公路。公路超限检测站,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精神,不断完善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交通、公路部门,要将货车逃避超限超载检测抓拍系统与新建公路超限检测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在超限检测站出口增加必要的设施,对进站检测后冲卡、闯卡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实时拦截。要严格按照流程对货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测,定期统计、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数据。对检测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要书面上报县治超办,由治超办组织运管等部门倒查源头;二要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到站进行处罚;三要填写《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送通知书》抄告车籍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填写《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汇总表》抄报县公路管理机构;四要建立完整案卷、登记存档。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落实驻站规定,及时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及时对出现的车辆拥堵进行疏导。同时,要定期对抓拍到的不进站接受检测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对遮挡号牌逃避检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在重要的农村公路路口和连接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的农村公路入口处,安装限高限宽设施,并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严防绕道逃检。
  (三)流动巡查。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牵头,分别与县交警大队组建2个联合执法流动稽查队(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1队,县公路段牵头组建1队),每队不少于6人,人员组成情况报县治超办备案。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分工、配合事项以及工作流程。各联合流动稽查队每周稽查不少于3天,人员要相对固定,稽查范围要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对故意绕道、短途非法超限超载泛滥、源头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加大流动联合执法频次。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查处罚。县治超办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交通、公路、公安及交警等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绕道、绕站行驶逃避检测和闯关闯卡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整治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严防反弹。对于暴力干扰破坏治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正常治超工作秩序。在督查、稽查过程中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治超办牵头进行责任倒查。
  四、深化科技治超,实现部省市县站点互联互通
  科技治超是推进长效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要认真贯彻全省科技治超新战略,实现部、省、市、县、站点五级治超信息系统联网。今年,要实现省级平台、各市治超办平台、县平台、所有公路超限检测站、重点源头企业的信息联网,实现与运管系统的联网共享。从2019年开始,利用两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县所有重点源头企业、不进站电子抓拍系统以及高速、公安、交警、工商部门的联网和信息共享。建设的主体是:县治超办负责本级平台升级改造,并做好连通县交通运管监管的重点货运企业信息和两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信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联通我县所有重点公示源头企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信息化建设由其主管单位负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保障,确保按期完成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联网,最终实现监控管理、执法处罚、执法联动、数据分析、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等功能,完成部、省、市、县、终端的联网。今年的信息化建设和联网工作,要在8月上旬前完成,8月中旬完成与市平台对接联网。
  五、加大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2018年,县治超办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利用昼间、夜间、节假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加大对治超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查处超限超载案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谎报、瞒报、漏报,对监督检查的情况要进行定期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狠抓整改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治超办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治超工作贯彻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消极应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同一区域多次被举报未按规定查实或敷衍应付、治超执法环节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因超限超载被省、市督办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六、严格“一超四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
  县交通运输部门、公路部门要及时收集违法超限超载案件相关信息和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信息,于每月15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将有关信息逐级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对于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相关信息涉及外省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将相关违法超限超载案件信息抄送相关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涉及本省的,抄送省运管局,由省运管局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
  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在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后,将失信行为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货运车辆、失信行为种类、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按时逐级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交通”网站公布。
  七、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治超能力素质
  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制定治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抓好治超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治超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重点加强治超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山西省公路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指导治超工作,进一步增强治超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提高治超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依法治超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联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全县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严格执行交警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规定,强化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两部“十不准”、“五坚持”、“八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红线意识,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