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指示精神,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各项部署、决策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及时进行跟踪调研、反馈情况,提出决策建议。认真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类政务、事务、会务工作。
(二)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县政府的公文,办理由县政府向市政府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函等各类公文。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各类讲话、报告、专题文稿。
(四)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
(五)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政府决策、决定和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作出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八)负责收集、反馈、处理各类政务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九)负责办理县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审核、修改、解释政府的规章性文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宜。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市政府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宜。
(十二)按有关程序严格管理并使用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等印章;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印章,启用并废止有关机构的印章。
(十三)做好人防、应急和外事侨务工作。
(十四)加强对驻太原办事处的管理。
(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1、行政科
(1)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电话记录、会议通知、接待服务和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3)负责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4)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文、函的编号、校对、分发和归档;
(5)负责处理、接待、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办公室经费和财产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科
(1)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就政府工作方面的重大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供领导决策;
(2)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讲话以及向省、市政府工作汇报等文稿的草拟;
(4)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秘书科
(1)根据副县长、县长助理安排,就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供领导决策;
(2)及时掌握并向副县长、县长助理提供分管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
(3)负责起草和审核副县长、县长助理的各类讲话、报告、专题文稿;
(4)负责起草和审核向人大、政协的例行工作报告;
(5)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法制办
(1)负责办理县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
(2)审核、修改、解释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3)做好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性文件;
(4)负责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5)负责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承担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采矿损害事故处理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督查室
(1)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政府各项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督促检查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3)承办县政府及所属部门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作出报告;
(4)承担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政府口政法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机要科
(1)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机要传真,负责上级文、电、函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
(2)按有关程序严格管理人民政府印章;
(3)负责办公室文字资料的打印工作;
(4)负责县政府文、函的编号、校对、分发和归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 信息科
(1)收集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动态,编辑和上报下发《阳城政务信息》;
(2)负责上级和县领导批示信息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协助领导搞好政府上网工程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承担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类约稿、组稿;
(5)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函的草拟、审核;
(6)负责市长热线的交(催)办单的督办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人防办
(1)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3)依法对全县防空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6)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疏散的掩蔽,组织清除空袭后果等;
(7)承担县人民政府、阳城人武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9、外事外办
(1)做好与驻外办事处驻地及临近地区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经济联系、友好往来等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2)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县委、县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
(3)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的政务、经济信息;
(4)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我县的对外形象宣传工作,拓宽人才、技术、劳务、资金、信息等渠道,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
(5)做好阳城籍在外工作人员的联络、接待工作;
(6)强化驻外办事处的职能发挥和财产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车队
(1)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车辆,要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约经费、严格考核”的原则,保证领导用车、公事用车;
(2)加强维修管理,严格车辆维修程序和维修规定;
(3)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出车请示制度,保证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安全管理,严禁疲劳和酒后驾车;
(5)加强日常管理,搞好车辆的保养保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应急办
(1)贯彻执行县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各项的决定,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对全县重大应急救援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涉及全县性的突发事件工作建议,并负责起草有关应急文件、承办应急工作会议等。
(3)负责《阳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依据《阳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全县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县直及驻阳各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及各乡(镇)政府做好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评价工作。
(4)做好全县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5)落实、督促和检查全县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
(6)指导和检查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中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建立覆盖全县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国内外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信息及对应急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和通报工作,并对重要的紧急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县政府。
(8)组织、协调、指导市内相关行业的应急科学研究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督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与毗邻县(市、区)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进行联络和协作。
(9)负责应急值班工作。
(10)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4222726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