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构建防范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第一类及和第二类豁免办证部分的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承担全县食品行业、药品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和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乡(镇)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统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行政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本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和记挂信息化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网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干部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颁布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工作。

(二)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

1、负责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全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负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组织协调、调度处理。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乡(镇)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做好发布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食品综合监管股 

1、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抽验。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抽验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2、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抽验。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3、监督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规范。 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现场检查验收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1、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2、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零售企业材料初审工作。监督中药材市场。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负责药品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第一类及第二类豁免办证部分的医疗器械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日常监测。组织实施全县保建食品、化妆品专项抽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