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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新闻

我县借助公安派出所阵地成立乡镇交警中队实现交通管理全覆盖

文章来源: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农村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赋予全县交警警力未覆盖的14个乡(镇)、景区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责,推行“所队合一”勤务模式,成立乡镇(景区)交警中队,将警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互补,形成多警联动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实现1+12的“所队合一”效应,真正意义上实现交通管理全覆盖。

交警中队乡镇(景区)交警中队成立后,由派出所所长统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1名副所长或民警具体负责乡镇(景区)交警中队工作。交警大队由一名大队领导分管乡镇(景区)交警中队,联合县局法制部门定期培训指导交通管理业务,同时为乡镇(景区)交警中队提供交通管理法律文书,授予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权限。乡镇交警中队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辖道路为县道、乡道和村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车驾源头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查纠、交通事故处置以及指导农村“两站两员”工作;县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派出所民警在警综平台授权,确保办理交通管理案件。

撰稿:陈俊儒

责编:赵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