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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护照

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有变化吗?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答:《护照法》缩短了普通护照的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办理护照时限是 30天,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为60天。近几年来,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简化公民出国手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时限明显缩短,社会反映良好。为了巩固改革成果,促进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高办事效率,防止以拖延时间的方式侵害公民出国的合法权益。《护照法》规定了普通护照的办证时限为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天。同时,还将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多年行之有效,广受群众欢迎的急事急办的办事时限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体现了《护照法》坚持效能和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