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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方案

文章来源:残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政策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央财政自2009年开始(即自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起)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实施适当补贴。

 二、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持有山西省城乡常住户口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三、补贴标准和时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每辆每年补贴200元(其中2009年的补贴资金与2010年的补贴资金一起补发)。

 四、实施程序

(一)各级残联应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信息、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自觉接受监督。

()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红底近照,机动轮椅车照片。

(四)县级残联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型号、车架号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审核并加注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