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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阳城县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消防队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阳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阳消委发〔2014〕1号 

 

阳城县今冬明春第二次

“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认真贯彻部消防局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第二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三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是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多警联勤机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曝光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集中全力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涉及场所、要害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公安消防部队不发生重大事故案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阳城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组。

组  长:许卫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卫红星(县政府办副主任)

        潘学胜(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锋(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国亮(县发改局副局长)

        闫建军(县经信局副局长)

        邓长虹(县农委副主任)

        刘保太(县安监局副局长)

        杨乐太(县住建局总支副书记)

        王福林(县规划局副局长)

        崔凤彪(县教育局副局长)

        栗正锋(县工商局副局长)

        栗伏亮(县财政局副局长)

        常文庆(县电视台总工)

        靳海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吉海宏(县旅游中心副主任)

        卫伟玲(县文物局局长)

        张斌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金荣(县民政局副局长)

        崔建兵(县商务局副局长)

        武明星(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建军(县国土局副局长)

        梁守祥(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乔  平(县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韩学锋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组。各公安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组,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2014年1月25日前公安消防机构要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调整界定,并以公安局名义向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要求,强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消防大队要逐一明确重点单位分包监督干部,严格实行户籍化管理,彻底排查重点单位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三项报告备案”。2014年1月30日前对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全国“两会”召开前实现“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

2、加强日常消防监督。各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普查,主动与民政、统计、工商等部门联系沟通,切实摸清辖区一般社会单位底数。要对辖区养老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以及达不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全部检查一遍,全面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人民群众春节前开展卫生大扫除的风俗习惯,全面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一次清理楼道、阳台可燃物,规范家庭用电用气,疏通消防车道活动,重点改正五类问题:居民住宅楼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损坏;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问题。

3、开展区域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商务、安监、工商、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排查整治。以商场、市场、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为主,主要检查八项内容: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脱岗、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用电;埋压遮挡消火栓;防火卷帘下存放物品;消防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各类隐患。主要采取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各商场、市场、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要成立隐患自查队伍,统一佩戴红袖标,全天候开展消防巡查,逐个摊位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堵塞通道、违章用火用电、抽烟等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消防部门确定的存在隐患的摊位实施重点盯防,要指导和督促摊主及时进行整改。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宣传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单位要进行跟踪报道,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工作落实。

4、集中治理非法违法建筑。住建、规划、国土、安监等部门要集中排查居民楼、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在2014年1月16日前完成非法违法建筑排摸,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理顺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并于1月18日将排查台帐报送至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对非法违法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报告呈报当地政府,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对可以依法依规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要尽快予以补办;对依法依规不能补办相关手续、又需要保留使用,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整改后的非法违法建筑,要明确具体监管职责,落实日常监管,防止产生新的隐患。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媒体采访报道。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要深入采访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城乡结合部等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排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以及跟踪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工作,并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跟踪报道。

2、利用网络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开展“消防微讲堂”、“火患随手拍”活动和“消防微提示”转发活动;利用社会各界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媒体,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3、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在电视台、电台广泛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志愿者、宣传车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开展“消防宣传车上街下乡”活动,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组织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开展“消防零距离”活动,进行“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4、推动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在全县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要对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部门要对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交通部门要在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层层落实,严密组织好本次战役。各公安派出所也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求于1月20日12时前上报本辖区内开展商场、市场、居民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和总结,1月26日12时前上报清理楼道、阳台可燃物,规范家庭用电用气,疏通消防车道活动总结。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强化考评奖惩。县“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排名,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评情况报县“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报送地址:县消防大队206办公室,联系电话: 4238475)

 

阳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