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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

给全县农民朋友购种提个醒

文章来源:农委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给全县农民朋友购种提个醒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农作物品种选择是否对路、种子质量孰优孰劣,直接关系到全年的收成,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阳城县农委在强化对种子市场监管的同时,提醒全县农民朋友,在选购农作物种子时要注意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以及来路不明的农作物种子。  

二要看品种。要购买经过审定登记的合法品种,不要购买未经审定登记和已经公布退出的非法品种。购买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时,要查看种子包装上有无品种审定编号或引种备案公告文号,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含我县范围,其中有一项没有标注的种子不要购买。谷子、高粱、马铃薯等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则要看包装上有无标注品种登记编号。与此同时,还要了解和明确品种的特征特性及栽培技术要点,结合自己所处地域的气候特点、土壤条件、耕作制度、种植方式等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对路的品种,切忌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推荐。

  三要看标签。要购买标签齐全的种子,不要购买散装种子或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不清的种子。《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包装、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引种备案公告文号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注册地和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检疫证明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其他事项。使用说明要包含种子主要性状、栽培措施、适应性以及风险提示等信息。

四要索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和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播种后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