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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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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力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6—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以及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治乱、治脏、治污、治弱为重点,以建设清洁阳城、秩序阳城、宜居阳城、文明阳城为目标,以县城老中小(即老城区、城中村、小街巷)和农村地区三环三沿(即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沿路、沿沟、沿河)为发力点,以要求从严、治理从严、责任从严、落实从严为保障措施,实现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大变样,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打造悠然阳城旅游品牌、建设美丽阳城做出新贡献。

二、整治重点

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坚持环境整治与文明城市创建、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与环保整改四方案落实有机结合,与涵养水土、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与发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农民增收有机结合,突出抓好治乱、治脏、治污、治弱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一)抓治脏,建设清洁阳城。县城要加大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保洁力度,完善老城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设施,做到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农村地区要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及田边、水源地的垃圾,规范和清理煤堆、粪堆、料堆、柴堆等四堆,做到村内村外、庭院内外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类放置;清理道路、景区沿线的各类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定点设置适当数量的垃圾投放(回收)点;清理山沟沿线及饮用水源地的积存垃圾,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恢复原有生态风貌,恢复原始功能;清理河道内和乡村管理的水库大坝附近的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实现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障碍物和漂浮物;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和打击在城乡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规范各种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完善定点收集、定时清倒、密闭清运、集中处理机制,避免重复污染。

(二)抓治乱,建设秩序阳城。依法依规、重拳出击,彻底整治城乡公共环境秩序,切实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行等突出问题。县城要对建成区内压占各类市政管线,占用公共绿地、公共服务用地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法拆除;通过完善制度与运用科技相结合,有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扯乱挂、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设广告牌匾等乱象;要严格交通出行管理,引深文明交通行动,切实制止车辆占道抢行、乱停乱放、行人不守交规、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农村地区要全面核实公路、铁路、河堤、河道等沿线违章建筑,对乡村违章建筑、破旧建筑要依法拆除;整治沿线控制区内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整治和规范景区及沿河、沿沟私占公共资源经营小卖部、小吃摊、烧烤摊、钓鱼点等无序市场;依法拆除、规范沿线的采石挖砂点、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场所;整治无序采矿危及道路安全等行为;整治道路沿线陈旧破损和不准确、不规范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地名等标志,查处各类侵害路产路权、影响安全畅通的非法设施,拆除不规范的道路减速带;治理桥涵、临水临崖路段、村庄与干线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设置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整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导示牌、广告标牌标示不规范、不整洁,道路设施损毁和不完善等问题。

(三)抓治污,建设宜居阳城。强化水污染治理。县城重点是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完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排放设施,对居民洗涤、粪便等污水乱倒乱排现象进行规范。农村地区要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对工业和生活废水直接或间接非法排入河(沟、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河(沟、渠)内污水坑、臭水坑给予全面清理;加快推进重点乡镇、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对村庄内公共厕所、中小学厕所进行无害化改造,鼓励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防控和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督促阳城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它剩余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强力推进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居民清洁供暖工程;督促县城建筑、道路、拆迁施工工地全部落实围挡、苫盖、冲洗、道路硬化和湿法作业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全方位强化县城重点路段的清扫冲洗保洁,全面实施湿式作业。持续强化渣土车辆监管,确保100%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要依规严厉查处,进行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充分运用先进监测设备和监测技术,严肃查处黄标车闯禁行及冒黑烟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对县城大中型餐饮企业实施高效油烟净化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畜禽养殖、道路扬尘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低速农用汽车、黄标车和农用机械的尾气超标排放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在县城主要通过治理垃圾、净化大气整治面源污染。在农村地区,重点是清理畜禽粪污,推进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开展病死动物乱弃乱埋专项整顿行动,对病死动物及时清理、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药、化肥的包装物、废弃农膜、根茬等废弃物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四)抓治弱,建设文明阳城。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较多的死角盲区,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补齐短板。加大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弥补旧账,理清现帐,不欠新账。千方百计解决治脏治乱治污基本设施和执法监测装备所需资金。要抓好环境整治软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纠正和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强化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解决文明创建突出问题入手,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让群众充分感受到集中整治行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做到文明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大家共享。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616—6月23)。以县城、乡镇和行政村为重点,针对本方案提出的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重点难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制定整治标准,建立验收、督导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623—8月10)。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排查问题、及时整改,督导检查、传导压力,观摩交流、相互借鉴,全面开展“老中小三沿三环环境整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810—8月15)。县里组织抽调相关部门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各单位集中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行动作全面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整治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考评,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成立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牵头、各位班子成员参与、县直相关部门领导负责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组和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负责包括凤城镇64村在内的县城环境整治,县政协主席牵头负责其余16个乡镇的环境整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逐项分解责任,确定整治标准,从严要求、从严整治、从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衔接,形成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四大班子领导按照联系乡镇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领导组织好此次整治行动。县政府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县监委派人参加,深入乡镇进行督查。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督导组,深入整治一线,具体指导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本次整治行动纳入县目标考核,制定督查考评办法,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直部门、乡镇、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县政府专项督导组每周周末报送一次信息。每个月向县长作一次专题汇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乡镇,将进行严格问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整治行动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富有成效。县乡财政要建立环境整治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加大资金奖补力度,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专题,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程跟踪、全面报道,正面引导,大力宣传这次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对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曝光存在问题,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陈规陋习形成一种压倒性的舆论,弘扬正气,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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