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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阳城县爱卫办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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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县城是我国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城市综合功能、社会精神面貌、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是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化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现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我县“田园城市、美丽乡村、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着力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狠抓基础、突破难点、强化督查”的工作思路,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活动,力争本周期内(2017年—2019年)将我县创建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配套、城市总体卫生水平较高的国家卫生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 ?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

  总指挥:窦三马 (县委书记)

      史小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杨晓雷 (县委副书记)

       原天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白继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王东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晚红 (县政府副县长)

       谢 彬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陕雄亮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原国兴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原家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俊义 (县长助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继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焦宏源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成学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二强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柴东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原维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学斌 (县教育局局长)

       秦 钢 (县财政局局长)

       贾晓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国宏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新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林宏 (县水务局局长)

       马闹闹 (县林业局局长)

       田长江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蔡树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书远 (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姬敦虎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县文化局局长)

       车 军 (县园林局局长)

       李喜红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梁乔太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雄伟 (团县委书记)

       陈柳滨 (县妇联主席)

       原晋阳 (县环卫处主任)

       杨肖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龙社 (凤城镇党委书记)

       王家龙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振杰 (县爱卫办副主任)

       郭丰庆 (县新闻信息中心副总编辑)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创卫办和三个协调工作组。

  (一)创卫办

  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  任: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振杰 (县爱卫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职  责:负责起草和编制创卫工作方案、简报、申报材料;收集汇总有关创卫工作的信息、数据、资料,并整理归档;协调督导全县的创卫工作;完成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白继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许继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喜红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

   职  责:负责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宣传指导,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三)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王东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鹏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赵新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国宏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管执法队

  职  责: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大力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四)督查组

  组  长: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学东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原剑龙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县爱卫办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项创卫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机构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主要有9大项,52个分项指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主要任务:

  将爱卫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营造浓厚创卫氛围,保障县爱卫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任务及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建成区内、乡镇、社区、单位均要成立爱卫组织机构,经常性开展爱卫工作和活动,畅通投诉举报平台,活动有计划安排,职责明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组  长: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振杰 (县爱卫办副主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编办、县爱卫办、各乡镇

  (二)健康教育

  主要任务:

  健全县健康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成区内、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医院、学校、社区及公共场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按照健康教育指标体系逐项落实。

  组  长: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柴东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所、各乡镇

  (三)环境卫生

  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环卫工作体系,做好建成区范围内日常保洁工作,对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区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力度,对游商摊贩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进行划行归市、规范管理,取缔县城旱厕和地坑式垃圾收集池,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粪便处理站和垃圾压缩转运站,完善路网体系建设,县城主管网下水道雨污分流。建成区内绿化、亮化符合要求,河道水体清洁,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户外广告牌匾整齐划一,规范宠物饲养,禁止放养家禽家畜。

  组  长:王东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卫红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宏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管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园林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四)环境保护

  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和医疗、危险废弃物贮存、处理,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创卫要求,近3年不发生Ⅲ级以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组  长:谢 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树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县畜牧兽医局

  (五)病媒生物防制

  主要任务: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消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主,夏季以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县直各单位、县城各社区要加装铁制防鼠网,所有食堂餐饮业排水排风口均要加装防鼠网,每年集中消杀并留存记录,防治效果达到创卫标准。

  组  长: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振杰 (县爱卫办副主任)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资料齐全,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开展对建成区职业人员的卫生许可、卫生职业培训。按6001的比例对县城所有学校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做好集中供水及二次供水的监督及监测工作。所有食品生产销售单位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亮证经营,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

  组  长:王晚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卫红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原维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教育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县自来水公司

  (七)传染病防治

  主要任务:

  疾病控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按规定对适龄儿童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临床用血采集供应相关工作达标,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组  长:郭向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柴东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社区卫生

  主要任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创卫要求。凤城镇和各社区要有健全的爱卫组织机构,工作有宣传、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社区环卫设施完善,无户用旱厕,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组  长:谢 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宏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李龙社 (凤城镇党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爱卫办、各乡镇

  (九)乡镇辖村卫生

  主要任务:

  加大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集中开展村容村貌、农村“四堆”整治活动和禽归笼畜圈养。提高新农合参合率,改水改厕达到创建标准。

  组  长:谢 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李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宏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李龙社 (凤城镇党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爱卫办、各乡镇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标要求,通过在全县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工作,力争在2018年通过国家暗访检查,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验收,在创建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健全的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长期运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4月底前)

  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出我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建立健全创卫领导组及其办事机构,爱卫会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条件符合创建的基本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时上报创建资料,创卫办根据《国家卫生县城评审和监督管理办法》于20184月底前完成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86月底前)

  整治、攻坚阶段是创卫工作的重点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卫达标综合整治工作,要抓重点、攻难点,务求各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县城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道路、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停车场地、废品收购站、畜禽定点屠宰等进行合理规划和提质改造;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公共场所与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投入;抓好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背街小巷道路硬化、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旱厕改造等工作。

  2.针对城镇街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挂、乱占乱摆、乱拉乱扯”等问题,综合施策,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提升“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县城管理责任体系,推进联合执法,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考评管理工作,形成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三)暗访和技术评估阶段(20187月—12月)

  暗访和技术评估阶段是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关键阶段。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的评审验收由省爱卫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开展整治攻坚、完成创建资料上报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技术评估准备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暗访。重点核查日常卫生管理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农贸市场、中小餐饮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内容,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确保通过专家暗访环节。

  2.整改提高。专家暗访组将于暗访结束后一个月内反馈暗访意见。创建单位要针对暗访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查遗补漏,巩固提高,确保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3.迎接技术评估(明查)。整改结束后,要向省爱卫会提交整改报告和影像资料,省爱卫会适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评估(明查)。专家组将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方式分组分项评估创建情况。

  (四)综合审定阶段(20191月—年底)

  省爱卫会将分别组织专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县城(乡镇)进行综合评审和公示,通过公示后由全国爱卫会统一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个方面步调一致,协同推进。为此,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全县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组和办事机构,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面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创卫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要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卫的重要意义、标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正反典型宣传,总结宣传创卫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曝光各种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引导全社会及广大群众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三)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部门联动,依法创建。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中,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创建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各行各业从业行为。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

  (五)多方筹资,保障投入。财政部门要把创建经费列入专项预算,保障必要的卫生条件改善。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融资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卫项目资金援助和公益援建活动,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实施。

  (六)绩效评比,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明察暗访、信息报送、专项督查等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对工作不力,影响任务完成的,将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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