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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殡葬

台湾同胞在晋死亡需土葬,按台湾当地宗教,风俗举办祭奠仪式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建墓单位需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和各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报省民政厅审批。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