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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7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1)涵义不同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归属引发的争议。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包括:侵犯土地所有权引发的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侵犯土地他项权利引发的纠纷。

土地权属争议是因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侵犯土地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解决的方式不同

解决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应先经过行政处理,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受行政处理后30日诉讼时效的限制;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