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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1份(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书1份;
(四)声明书1份;
(五)购车发票(或二手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六)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
(七)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检查项目判定表原件;
(八)车辆45度数码白底带牌照照片2张(大小和行驶证车辆照片一致,另用U盘将经处理后的不超过100K的照片文件复制过来办证用);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③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⑤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⑥安全例会制度;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⑧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单位需A4纸打印,个人A4纸打印、手写均可);
(十)本县内过户车辆应同时对原车辆进行下户;省内过户车辆应提供车辆转出地的管理(技术)档案,并将该车电子信息转入阳城所;外省过户车辆应提供车辆转出地的管理(技术)档案,不需转入该车电子信息;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道路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一)道路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果申请者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道路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
1、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同时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客车实载率和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沿线公路路况、安全设施调查勘察情况及客运安全保障措施,长途客运线路驾驶员休息、轮换的时间、地点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未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必须提出明确的站点方案;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2、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三、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二)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汽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一)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应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10、其他按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从事普通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现有教练员名册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6、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7、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8、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说明;
9、教学车辆购置说明;
10、拟从事相应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的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1、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12、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7、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8、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