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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物价部门在保障民生方面的具体工作

文章来源:山西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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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监管是我们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降低医药价格,近年来我们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比如,在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方面,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出台了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病种费用标准,开展中医药价格改革的试点。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方面,降低了一批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价格,共公布244种药品2880多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18%左右;还制定了省定价药品目录中的非处方药最高零售价格,完善了基本药品价格政策。今年初,我们制定了一项新政,允许和鼓励拆分相关药品,规定对剂型为片剂、胶囊,包装数量大(50/粒及以上)、单片(粒)中标价格低于0.03元(含0.03元)并且服用疗程在3天内(含3天)的基本药物,可在提供一次性包装袋并注明药品服用方法的前提下,收取0.1/次的拆零服务费,是根据拆零服务的劳务和材料支出制定的,有利于廉价药品的使用,减轻病人负担。今年我们将加强对医药成本和市场价格的调查审核,严控药品价格虚高,今后将陆续会有新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