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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问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