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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文章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办理程序

(一)资料准备齐全向便民中心交通窗口提交审核受理;

(二)资料齐全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三)省道路运输协会驾工委专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驾管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经营资质进行评审;

(四)提交所务会审批;

(五)审批结果公示;

(六)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书;

(七)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5、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6、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

1、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

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

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

3、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

4、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一)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应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10、其他按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从事普通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现有教练员名册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6、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7、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8、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说明;

9、教学车辆购置说明;

10、拟从事相应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的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1、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12、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7、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8、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