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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阳城县燃气供气许可证办理

文章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申请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燃气供气许可证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验资报告;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上岗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上岗证书;

6、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7、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压力容器使用证》(储罐)、《压力管道使用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防雷装置检测证等资料;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提交残液处置措施的说明;管道经营企业应提供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

8、气源来源证明。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9、企业安全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目录;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计划、服务规范等;

10、经认证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注:瓶装液化气供气站点可不提供8项资料,需提供设立站点的液化气经销企业《燃气供气许可证》、与液化气经销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站点和瓶库平面位置图及外景照片、送气人员及车辆目录。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2、受理。

3、现场踏勘。

4、审查。

5、许可决定。

6、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