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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二)

文章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办理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表》;

2、企业法人资格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审查需原证核对;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规模及注册资金材料二份;

4、规划部门选址许可证(复印件)二份;

5、单位技术人员资料二份;

6、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管理规定二份;

7、处置场的环境及专业监测设备的资料二份;

8、对渗滤液、沼气的利用和排放方案、填埋工艺方案二份;

9、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二份;

10、签订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经营协议二份。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2、受理。

3、现场踏勘。

4、审查。

5、许可决定。

6、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