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365最新网址 >> 公共服务 >> 证件办理 >> 工程建设 >> 正文内容

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理

文章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商品房预售登记应提交资料:

1、土地使用证或取得土地的证明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提供预售商品房投资开发资金总投资的话25%以上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方案;

8、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后的样本);

9、商品房销售价格表;

10、《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后的样本);

1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12、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发生后的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现场勘察。

4、审核。

5、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