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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1、下发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考取证书条件:

   2002—2010年分批参加县进修校组织的上机培训后,由市级机构统一组织上机考试,成绩由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解密、打印发至各市、县。初级须达60分、高级须达48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3、办证程序:

   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县进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成绩→盖进修校章→盖市考核办章→盖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证书专用章(钢印)→盖山西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公章。

4、下发证书办法:

   进修校到市取回证书下发至各学校,由教师个人保存

5、其它说明:

   初级和高级合二为一本证书,无高级证书。此证书已不再办理。但作为教师必备证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