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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准入条件

文章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为了让广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好的了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现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公布如下(需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户籍,申请人需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不超15395元)。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的60%(人均不超19m2)。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登记为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

(一)无住房;

(二)危房住户;

(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四)所居住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或者房屋已被征收处于过度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