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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道路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文章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办理程序

(一)资料准备齐全向便民中心交通窗口提交审核受理;

(二)资料齐全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三)运管所客运办对经营资质进行审核;

(四)提交所务会审批;

(五)审批结果公示;

(六)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书;

(七)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

申请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二)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报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果申请者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道路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

1、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同时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客车实载率和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沿线公路路况、安全设施调查勘察情况及客运安全保障措施,长途客运线路驾驶员休息、轮换的时间、地点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未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必须提出明确的站点方案;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2、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承诺时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