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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身份

立户、分户、并户

文章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事项名称:立户、分户、并户

许可类型: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晋城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八条

办件类型:即办件

申请条件:常住户口在本县范围内的居民。

申报材料

立户:

1、立家庭户:房屋产权证明、婚姻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立集体户:单位申请、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职工登记花名表;

分户:

1、结婚证或离婚证;2、房屋产权证明;3、村(居)委会证明。

并户:

1、结婚证或离婚证;2、房屋产权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村(居)委会证明。

办事程序:

申请---派出所办理

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提速时限:即收即办

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科室阳城县行政便民中心公安分大厅

办理地点、电话:公安局二楼办证大厅 4233440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监督电话423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