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365最新网址 >> 公共服务 >> 证件办理 >> 户籍身份 >> 正文内容

户籍身份

户口注销

文章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事项名称:户口注销

许可类型: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晋城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条

办件类型:即办件

申请条件:常住户口在本县范围内的居民。

申报材料

1)死亡注销:凭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单位、居(村)委证明注销户口;

2)入伍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和有关单位、居(村)委证明注销户口;

3)出国、出境注销: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公民,根据国家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销户口。

办事程序:

申请----派出所办理

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提速时限:即收即办

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科室阳城县行政便民中心公安分大厅

办理地点、电话:公安局二楼办证大厅 4233440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监督电话423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