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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身份

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换领,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文章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换领,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许可类型: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

   办件类型:居民身份证上报件、临时身份证为承诺件。

   申请条件:常住户口在本县范围内的居民。

   申报材料

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回原证。

补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临时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人像采集---上传----签发---发证

承诺时限: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换领60天,临时身份证3个工作日。

提速时限:无

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初次申领20元,换领、补领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

办理部门、科室阳城县行政便民中心公安分大厅

办理地点、电话:公安局二楼办证大厅 4233440

办理结果、状态:居民身份证为上报件,临时身份证在办单位办结

监督电话423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