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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

县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文章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2013年我县财政共下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54.94万元,具体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文化信息资源工程村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用于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宣传讲座有关活动;二是农家书屋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用于书报更新、日常运行及举办读书活动等;三是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400元,用于行政村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四是农村体育活动补助标准每村每年六场,每场平均200元的标准,每年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村自行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专项资金的投入,有力支持了全县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