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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办理
感谢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您在我地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时,请您到乡(镇)计生办就近办理。请您按照下面提示进行办理。
一、受理机构
女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免费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户口本自我页;
2、夫妻双方《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夫妻双方近期2寸免冠照3张。
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还应该提供: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离开户籍地时间较长,多次、多地居住,户籍地无法证明其生育情况的,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承诺。
三、办理要求
1、资料齐全,当日当次办理;
2、未能及时准确地取得户籍地婚育信息的,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3、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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