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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
政策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
1、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填写声明书;
2、审查提供资料;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申请条件: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报材料:
1、结婚登记声明书;
2、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三张。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工本费9元/对,计价格(20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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